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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投股份:哈投股份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 2024-05-04 07:37:22 |   作者: 锅炉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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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代码:600864 公司简称:哈投股份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第一节重要提示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未出席董事情况未出席董事职务未出席董事姓名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被委托人姓名独立董事张铁薇工作原因彭彦敏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我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公司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30,756,820.56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075,682.0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为1,251,443,175.21元,减去当年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分配股利72,819,968.20元,本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06,304,345.51元。

  经审计,2022年度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974,372,534.39元。

  由于公司2022年度经营亏损,现有资金尚需满足未来主营业务正常经营及项目建设需要,保持现有净资本规模符合监管要求。

  因此,为保证公司各项业务健康、稳定运行,促进长期可持续发展,公司研究决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1公司简介公司股票简况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哈投股份600864岁宝热电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姓名张名佳陈曦办公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二路277号哈投大厦29层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二路277号哈投大厦29层电线报告期公司主体业务简介1.公司热电业务(1)行业发展状况电力行业是我国重要的基础性产业,电力需求量开始上涨和宏观经济发展变化之间有紧密联系,与国民经济发展呈现出正相关的周期性特点,我国正在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实现电力资源在全国更大范围内共享互济和优化配置。

  为落实“双碳”目标和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新能源发电正逐步成为电力行业的供应主体。

  国家大力发展风电、太阳能等可再次生产的能源,以及核电、生物质等发电,逐步减少或替代煤炭传统能源。

  供热行业是北方地区关乎民生的重要行业,具有典型的区域性、季节性特征,也是地方政府作为民生大事的严格管控行业,供热价格和供热温度标准均由政府来制定。

  近年来,哈尔滨市政府持续撤并分散燃煤锅炉房,城市集中供热占比不断加大,锅炉环保烟气排放标准全方面执行超低排放。

  政府通过增加集中供热范围,以燃气锅炉取暖替代燃煤锅炉,提高室内供热温度标准,提高环保标准,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提升舒适度和幸福感。

  结合国内能源供需真实的情况,政府提出“宜煤则煤”、“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原则,明确“双碳”目标,应“先立后破”,不搞一刀切,因地制宜拓展多种清洁供暖方式。

  中国天然气资源贫乏,煤炭资源相对富裕,东北是主要产煤地区,供应较为充足,短期内能源结构不可能会发生较大变化。

  由于哈尔滨地区冬季供热期长达半年,使用天然气和电力作为主要燃料,供热成本巨大,且存在能源不稳定断供风险,所以在东北地区大部分供热企业目前还是以煤炭为主要燃料。

  2022年,煤炭价格较上年虽未大面积上涨,但仍持续高位运行,热电企业原材料成本巨大;环保超低排放带来环保运行材料成本、水电成本大幅度的增加,以及尿素大量投入导致设备维护费用增加。

  以上因素使热电行业供热成本高企,经营艰难,呈现普遍亏损的局面,亟需政策层面关注和扶持。

  (2)行业政策变化2021年8月17日,哈住建发【2021】201号《关于明确哈尔滨市城市供热基础设施配套费拨付流程有关事宜的通知》规定:通过相关流程,由各区政府按照资金拨付规定,将城市供热基础设施配套费拨付配套供热企业。

  2021年10月29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修改《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修改为“在供热期内,供热单位理应当保证居民卧室、起居室(厅)温度全天不低于20℃,别的部位应当契合设计规范规定要求”。

  在此政策影响下,供热温度较18℃提高2℃,增加热能消耗,在同样天气条件下,热单耗增加,供热成本增加。

  2022年9月7日,黑龙江省发改委、省生态厅和东北能监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十四五”期间煤电机组延寿工作的通知》(黑发改电力函〔2022〕294号)规定:接续热源尚未落实的机组,在确保安全可靠的前提下可申请延寿运行,延寿服役期限不超过5年。

  2022年12月1日,哈住建发【2022】325号《关于给予供热企业供热补贴有关事宜的通知》规定:2022-2023年度供热期,对纳入行业管理且符合补贴条件的供热企业,按3元/平方米使用面积标准给予供热补贴。

  2023年1月19日至20日累计获得政府供热补贴7,987.40万元,增加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的净利润2,698.73万元,增加2023年度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的净利润3,896.04万元,对公司业绩有积极影响。

  2.公司证券业务(1)行业发展状况现阶段我国证券行业正处于高水平发展的新阶段,证券行业稳中求进、砥砺前行,服务能力和水平逐渐增强,行业规模和资本实力稳步增长,市场竞争力和行业形象逐步改善,为高水平发展打牢了扎实基础。

  同时,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走势、货币供应量、利率水平等因素影响呈现出周期性变化,证券行业收入与证券市场交易量、价格波动等方面具有较高的相关性,进而表现出周期性变化。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未经审计的2022年度证券公司经营数据,全行业总资产规模达11.06万亿元,比2021年增加4.41%;全行业实现营业收入3,949.73亿元,同比下降21.38%;证券行业全年累计实现净利润1,423.01亿元,同比下降25.54%。

  (数据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 最近三年行业主要经济指标情况(单位:亿元):指标2022年2021年2020年同比(2022年较2021年)同比(2021年较2020年) 营业收入3,9505,0244,485 -21.38% 12.02% 总资产110,600105,90089,0004.41% 18.99% 净资产27,90025,70023,1008.52% 11.26% 净资本20,90020,00018,2004.69% 8.89% 净利润1,4231,9111,575 -25.54% 21.33% (数据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 (2)行业政策变化2022年,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行业发布《中国证监会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转板的指导意见》、《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证券公司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试点规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工作底稿指引(2022年修订)》、《关于加强注册制下中介机构廉洁从业监管的意见》、《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等制度,同时中国证券业协会为完善证券行业管理发布《证券公司文化建设实践评估办法(试行)》、《证券行业诚信准则》、《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报备管理办法》、《证券公司成立稳健薪酬制度指引》、《证券行业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发展资产管理计划规范运作指引》、《证券行业专业人员一般业务水平评价测试大纲》、《证券公司投行业务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等制度。

  上述制度的实施,进一步体现监管持续强化“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的原则要求,对证券公司、证券业务开展以及证券从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证券公司经营发展将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

  1.公司热电业务(1)主要业务电力、热力生产供应,主要产品是电力、蒸汽和集中供热。

  公司分公司热电厂和供热公司,主要负责南岗区、香坊区规划供热区域内集中供热,供热范围东至阿什河,西至马家沟,南至公滨路,北至先锋路的供热合围区域。

  热电厂总厂四台130吨蒸汽锅炉配套三台12MW汽轮发电机组热电联产运行,主要产品为电力和蒸汽,电力除自用外,其余部分上网销售;蒸汽少部分供蒸汽用户,大部分通过汽-水换热器转化为高温热水用于集中供热。

  总厂四台70MW和一分厂五台116MW热水锅炉,生产高温热水单纯用于供热。

  2022年,热电厂新建四台29MW燃气锅炉,作为调峰热源,保障极寒天气时调峰供热需要及供热安全。

  热电厂将热力趸售给公司分公司供热公司,由供热公司通过供热管网和换热站向热用户进行集中供热。

  公司控股子公司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负责阿城地区集中供热,有四个热源厂,其中总厂(阿热厂)和一分厂(金京厂)两个热源厂为热电联产方式运行,可发电、供热和生产工业蒸汽。

  公司全资子公司哈尔滨太平供热有限责任公司,负责道外区、南岗区规划供热区域内供热,区域大致为东起阿什河,西至宣化街,北起滨北铁路,南至先锋路所围合的区域。

  建有四台64MW热水炉、两台116MW热水炉,生产高温热水单纯用于供热;还建有六台14MW燃气锅炉、四台29MW燃气锅炉,用于极寒天气调峰供热。

  (2)经营模式公司热电业务是以热电联产和热水锅炉相结合方式,对用户进行冬季供热服务。

  热电业务利润主要来源于三方面:供热热费收入、电力销售收入、热水及工业蒸汽销售收入。

  公司热电业务核心内容是承担区域内冬季集中供热,保障用户供热质量和供热安全,按“以热定电”原则调整热电联产机组运行模式,在没有供热负荷或蒸汽负荷的情况下不单独发电上网,力求公司经济效益最大化。

  (3)公司产品市场地位、竞争优势与劣势、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业绩变化是否符合行业发展状况截至2022年底,公司合计集中供热面积为4433万平方米,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居于哈尔滨市中上游水平。

  公司的供热区域是在政府规划批准的区域内,集中供热具有热源和热网相对固定的特点,新增用户基本在供热管网辐射的供热区域内或周边,同业直接竞争压力较小。

  受国家房地产政策管控和地方经济发展的制约,城市建设速度放缓,公司未来新增负荷增速也会减缓。

  公司秉承双主业发展理念,将继续做大做强热电业务,继续开展供热资源整合,不断优化供热布局,增加热源供热能力。

  随着原有40t/h、65t/h燃煤锅炉的撤并,哈尔滨市主城区大型集中热源供热能力日趋不足,亟需规划新建热源。

  2022年,宣西、宣庆小区40t/h燃煤锅炉撤并,由公司提供供热热源,加剧公司热源不足矛盾。

  目前,公司计划实施热源改造项目建设,推进3×168MW循环流化床热水锅炉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待前期审批通过后开工建设,抢占市场先机,谋求发展空间,有望提升公司供热市场地位。

  公司热电业务的竞争优势在于国有控股股东及国资委的大力支持,供热管理经验和专业人员储备较为丰富,生产技术较为先进,自动化程度较高,供热布局逐步优化,热电联产经营模式使得供热成本相对较低,供热安全有保障,通过整合供热资产,供热资源共享,利于加强技术交流,建立竞争机制。

  竞争劣势包括作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需要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增加额外经营成本,体制机制尚不灵活。

  冬季供热是寒冷地区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是政府最为关注的民生保障项目,政府对供热标准和供热价格都有明确规定,且根据室外温度变化等特殊情况,会临时做出提前供热或延后停热的通知要求。

  2021年,政府规定供热温度由18℃提高到20℃,供热热能消耗增加导致供热成本增加。

  热电业务主要生产成本是煤炭,受国家政策影响,煤炭市场紧缩,煤炭价格维持高位,煤热联动机制尚未启动,环保运行及维护费用增加,使供热成本倒挂。

  主要业绩驱动因素,一是通过企业未来的发展增加供热面积,努力提升服务水平,提高热费收缴率,增加热费收入;二是进一步提高企业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能耗指标管控,降低各项成本费用和经营成本;三是利用公司融资能力,多渠道筹措资金,对分公司、子公司夏季储煤资金予以支持和协调,缓解企业资金压力,降低财务费用支出;四是政府给予企业供热补贴、管网改造资金补贴等政策方面的支持,对企业增加收益有积极作用。

  2.公司证券业务(1)主体业务江海证券经监管核准,拥有证券经纪、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咨询、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和代销金融产品等业务资格,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已开拓部分创新业务。

  同时,江海证券还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投资(上海)有限公司从事另类投资业务,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创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从事私募基金业务,通过其参股子公司江海汇鑫期货有限公司从事IB业务。

  (2)经营模式江海证券秉承“合规、诚信、专业、稳健”的行业文化,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业务发展理念,基于自身能力,量体裁衣,在“特色、强项、专长、精品”上下功夫,稳步推进各条线业务健康有序发展。

  经纪业务方面,聚焦财富管理转型发展,进一步完善产品引进、研究、销售三位一体的财富管理体系,增加投入夯实基础客户资源,加快向数字经济转型,优化网点布局。

  投行业务方面,结合行业及自身业务情况,以团队优化为突破,提高合规及业务专业性,形成债权、股权、业务管理三条主线职责清晰的组织架构,提高投行业务市场竞争力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自营业务方面,面对证券市场急速下跌冲击,公司不断调整和优化投资结构与规模,在合规的前提下,坚持多业务协同、不断拓展新的、可预见性强的投资方式,提高自营业务收入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

  同时,江海证券围绕“机构化”“互联网化”“精品化”“差异化”,整合内部资源,加强业务协同发展,利用资本市场改革红利,探索新业务模式,通过金融科技手段,突破地域限制,打造机构客户的资源服务平台,提升综合服务能力,为客户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金融服务。

  报告期末,江海证券在全国设有65家分支机构,包括19家分公司和46家营业部,其中,在黑龙江内设有32家营业部,在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经济圈以及其他经济发达地区设置了分支机构,形成了“覆盖黑龙江、铺设经济圈、辐射全国”的营业网点布局。

  报告期内,江海证券撤销2家证券分公司和3家证券营业部,升级2家证券营业部为分公司。

  劣势是目前公司各项业务发展尚不平衡,公司业务收益受市场波动及交易量影响比较大,收入不确定性较大,需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

  (5)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公司在合规的前提下,通过促进经纪业务、自营业务、投行业务、资管业务和信用业务的协调发展,打通各业务之间协同渠道,发挥战略引领作用。

  努力优化公司的收入结构和盈利模式,力争多业务协作产生“1+1>

  2”的效应。

  (6)业绩变化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2022年度全行业证券公司未经审计经营数据,证券行业实现营业收入同比下降21.38%,证券行业全年累计实现净利润同比下降25.54%,江海证券本年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出现下降,公司经营业绩合乎行业发展状况。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2022年4月25日,江海证券有限公司支付了江海证券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自2021年4月23日至2022年4月22日期间的利息。

  期)(品种二)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 2022年5月20日,江海证券有限公司支付了江海证券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自2021年5月20日至2022年5月19日期间的最后一个年度利息和本期债券本金。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 2022年5月20日,江海证券有限公司支付了江海证券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自2021年5月20日至2022年5月19日期间的利息。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2019年次级债券(第一期) 2022年5月23日,江海证券有限公司支付了江海证券有限公司2019年次级债券(第一期)自2021年5月22日至2022年5月21日期间的最后一个年度利息和本期债券本金。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2019年次级债券(第二期) 2022年8月29日,江海证券有限公司支付了江海证券有限公司2019年次级债券(第二期)自2021年8月27日至2022年8月26日期间的最后一个年度利息和本期债券本金。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2019年次级债券(第三期) 2022年10月17日,江海证券有限公司支付了江海证券有限公司2019年次级债券(第三期)自2021年10月16日至2022年10月15日期间的最后一个年度利息和本期债券本金。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适用√不适用5.2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1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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